第二季活动概况

第二季· 进行中

歌谣里的海南·民歌展演第二季|2026年9月—11月|主题:山海传乡音,民歌再回响

一、指导思想

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积极发展新大众文艺,推动海南民歌艺术从“小众传承”走向“大众共享”,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增强公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。

活动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、守正与创新并举,通过展演发掘一批优秀民歌手和民歌作品,促进海南民歌艺术的交流与传播,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文化内涵,助力文化强省建设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组织机构

支持单位: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主办单位: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海南省文化馆

承办单位:省民协品牌传播推广研究中心、原岛文化

协办单位:各市县民协、文化馆

大赛组织委员会:主任由省民协主席担任,副主任由主办、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。组委会负责统筹活动全局、审定重大事项、协调各方资源,下设办公室、赛事组、宣传组、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。

大赛评审委员会:由省内民歌专家、非遗保护专家、音乐学者、知名歌唱家等组成,按原生态组、新民歌组分别设评审小组,每组 5-7 人,并设监审组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专业性、权威性和公信力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活动内容
活动名称歌谣里的海南·民歌展演第二季
活动主题山海传乡音,民歌再回响
活动周期2026 年 9 月—11 月
活动板块各分赛区初赛,省级复赛、决赛、展演等线下活动
复赛决赛地点海南省文化馆(省非遗展示中心)剧场
作品类型涵盖海南汉族、黎族、苗族等各民族民歌

四、赛制要求

赛制要求

(一)分类方式

展演按参赛形式分个人组和团体组,每组再按作品类型分原生态民歌和新民歌创作两类。

第一类:原生态民歌。使用方言(黎语、苗语、儋州话等)演唱传统曲目,保留原生唱法、服饰及表演形式。鼓励无伴奏演唱,若需伴奏,不能影响民歌自然流传时的原始风貌,不能喧宾夺主。

第二类:新民歌创作。作品为原创或基于海南传统民歌改编,改编作品须注明原素材来源,体现海南民歌特色,主题聚焦海南人文历史、自然风光、乡村振兴等时代题材。可适度融合流行、美声等艺术元素,允许使用伴奏。

(二)评选标准(百分制)

  • 原生态组:语言纯正性占 30%,传统技法还原度占 30%,文化内涵表达占 40%。
  • 新民歌组:歌词创新性占 30%,旋律融合度占 30%,舞台表现力占 40%。

(三)参与通道

  1. 初赛:选手可通过本地分赛区报名参赛,未设赛区的市县选手,可就近选择分赛区报名。
  2. 复赛:由分赛区根据初赛情况推荐、经大赛组委会核定参与复赛名单。
  3. 决赛:依据复赛结果,经大赛组委会核定参与决赛名单。

(四)奖项设置

活动按个人组和团队组分别设置最佳展演作品、优秀展演作品、入围展演作品、最佳原生态演唱、最佳新民歌创新奖,以及优秀组织奖等若干。

五、参赛要求

参赛要求

(一)参赛曲目

  1. 内容健康向上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  2. 以海南传统民歌为主,鼓励原创和改编作品;
  3. 原生态组演唱语言以海南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为主;
  4. 新民歌组表演形式可多样化,但需保持民歌本色。

(二)参赛对象

主要面向在海南生活、工作或学习的民歌爱好者,年龄不限。

(三)复赛决赛要求

  1. 复赛、决赛阶段,分个人组和团体组(团队组合不超过 4 人),每组再按音乐类型分为原生态和新民歌创作两类。
  2. 每位参演者限报一个组别、一个节目;
  3. 节目时长不超过 5 分钟。计时员记录并提前 1 分钟提示,超时 30 秒音响渐弱至关闭。

六、评选办法

评选办法
  1. 原生态组和新民歌组,分别聘请行业人员、民歌专家、非遗保护专家、音乐学者等组成评委会;
  2. 采用现场亮分制,保证评审透明度;
  3. 兼顾专业性、民间性、代表性,确保公平公正。

结果仅公示获奖名单,不公开具体打分细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