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积极发展新大众文艺,推动海南民歌艺术从“小众传承”走向“大众共享”,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增强公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。
活动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、守正与创新并举,通过展演发掘一批优秀民歌手和民歌作品,促进海南民歌艺术的交流与传播,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文化内涵,助力文化强省建设。
歌谣里的海南·民歌展演第二季|2026年9月—11月|主题:山海传乡音,民歌再回响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积极发展新大众文艺,推动海南民歌艺术从“小众传承”走向“大众共享”,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增强公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。
活动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、守正与创新并举,通过展演发掘一批优秀民歌手和民歌作品,促进海南民歌艺术的交流与传播,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文化内涵,助力文化强省建设。
支持单位: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主办单位: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海南省文化馆
承办单位:省民协品牌传播推广研究中心、原岛文化
协办单位:各市县民协、文化馆
大赛组织委员会:主任由省民协主席担任,副主任由主办、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。组委会负责统筹活动全局、审定重大事项、协调各方资源,下设办公室、赛事组、宣传组、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。
大赛评审委员会:由省内民歌专家、非遗保护专家、音乐学者、知名歌唱家等组成,按原生态组、新民歌组分别设评审小组,每组 5-7 人,并设监审组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专业性、权威性和公信力。
| 活动名称 | 歌谣里的海南·民歌展演第二季 |
|---|---|
| 活动主题 | 山海传乡音,民歌再回响 |
| 活动周期 | 2026 年 9 月—11 月 |
| 活动板块 | 各分赛区初赛,省级复赛、决赛、展演等线下活动 |
| 复赛决赛地点 | 海南省文化馆(省非遗展示中心)剧场 |
| 作品类型 | 涵盖海南汉族、黎族、苗族等各民族民歌 |
展演按参赛形式分个人组和团体组,每组再按作品类型分原生态民歌和新民歌创作两类。
第一类:原生态民歌。使用方言(黎语、苗语、儋州话等)演唱传统曲目,保留原生唱法、服饰及表演形式。鼓励无伴奏演唱,若需伴奏,不能影响民歌自然流传时的原始风貌,不能喧宾夺主。
第二类:新民歌创作。作品为原创或基于海南传统民歌改编,改编作品须注明原素材来源,体现海南民歌特色,主题聚焦海南人文历史、自然风光、乡村振兴等时代题材。可适度融合流行、美声等艺术元素,允许使用伴奏。
活动按个人组和团队组分别设置最佳展演作品、优秀展演作品、入围展演作品、最佳原生态演唱、最佳新民歌创新奖,以及优秀组织奖等若干。
主要面向在海南生活、工作或学习的民歌爱好者,年龄不限。
结果仅公示获奖名单,不公开具体打分细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