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季活动概况

第一季· 已结束 往季归档

2025海南民歌大赛|2025年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创作导向,充分发挥民协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,推动海南省民间音乐的传承和发展,打造海南特色文化品牌,活跃基层文化生活,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充盈人民精神生活,增强公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。 

大赛将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注重原生态民歌的保护与传承,鼓励创新性发展,通过赛事发掘一批优秀民歌手和民歌作品,促进海南民歌艺术的交流与传播,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入丰富的文化内涵,助力“文化强省”战略实施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

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

主办单位:

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

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

承办单位:

海南大学国际传播与艺术学院音乐系

原岛文化

协办单位:

琼台师范学院音乐学院

各市县民间文艺家协会

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:主任由省民协主席担任,副主任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、赛事组、宣传组、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。

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:由省内民歌专家、非遗保护专家、音乐学者、知名歌唱家等组成,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以“山海传音·唱响琼州”为主题,广泛吸收各市县民间歌手和民歌非遗传承人参与,通过市县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,选拔一批优秀的民歌歌手和民歌作品。大赛分为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个阶段,涵盖海南汉族民歌、黎族民歌、苗族民歌、崖州民歌、军话民歌、儋州调声、临高渔歌、疍家渔歌等各地各类型民歌形式。

通过此次赛事,加强全省各地民歌艺术的交流互鉴,促进民歌的活态传承和创新发展,推动海南民歌艺术的繁荣发展。

四、赛制要求

(一)分组方式

1.原生态民歌组:使用方言(黎语、苗语、儋州话等)演唱传统曲目,保留原生唱法(如黎族“滚喉音”)、服饰及表演形式,内容需源于地方民俗或历史传说。鼓励原生态民歌无伴奏演唱,若需伴奏,不能影响民歌自然流传时的原始风貌,不能喧宾夺主。

2.新民歌创作组:作品需为原创或改编,主题围绕海南人文历史、自然风光、海洋生态、社会发展、乡村振兴等现代题材,允许融合流行、美声等创新元素,一般需要使用伴奏。

(二)赛事阶段

1.赛事启动与准备阶段(9月中旬)

——成立大赛组织机构,明确职责分工

——制定并发布《海南民歌大赛实施方案》

——设计大赛视觉识别系统(包括Logo、主视觉、宣传物料等)

——开发赛务管理系统,实现线上报名、资料提交等功能

2.市县初赛或个人自荐阶段(9月20日-10月25日)

——参赛选手线上报名,选手可以根据自身歌曲特点和所在区域选择相关市县民协,截止时间10月10日。

——各市县根据报名情况,组织开展选拔或推荐活动,相邻市县可以联合开展代表该区域的选拔或推荐活动(10月25日前)。

——各市县向组委会报送复赛参赛选手,各市县根据报名和初赛情况,向大赛组委会报送进入省复赛的参赛选手(报送材料包括:报名表、演唱视频、歌曲介绍、选手简介等),大赛组委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。通过市县推荐参加省复赛的选手名额不低于参赛总名额的90%。

——未能参加市县初赛的选手,10月20日前可以自荐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报名,请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参赛信息(报名表、演唱视频、歌曲介绍、选手简介等),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参加省复赛。通过自荐方式参加省复赛的选手名额不超过参赛总名额的10%。

——各市县民协推荐参加复赛人数一般不超过12人(原生态组和新民歌组各6人),超出名额者,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总体参赛情况统筹确定最终复赛名单。

3.省级决赛阶段(11月15日前)

——赛前准备(10月底)

•确定决赛场地

•完成舞台设计、音响灯光调试

•组织评委培训,统一评分标准

——比赛日程安排(11月中旬)

•第一天:选手报到、熟悉场地

•第二天:复赛(分组比赛),选拔前20名进行决赛;

•第三天:决赛暨颁奖典礼(分组比赛)

——比赛形式

•复赛、决赛:选手演唱自选民歌一首,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

五、参赛要求

(一)参赛对象

1.在海南生活、工作的民歌爱好者

2.年龄不限,每人限报一首曲目参加原生态组或新民歌组

3.可以个人或组合形式参赛,单个组合最多不超过3人

(二)参赛曲目要求

1.内容健康向上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
2.以海南传统民歌为主,鼓励原创和改编作品

3.原生态组演唱语言以海南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为主

4.新民歌组表演形式可多样化,但需保持民歌本色

(三)报名要求

1.大赛实行统一线上报名,报名请关注原岛文化或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公众号,选择民歌大赛->初赛报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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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岛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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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

2.复赛报名材料:报名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演唱视频、歌曲介绍、选手简介、参赛承诺书,见附件。

六、评选办法

(一)评分标准(百分制)

1.原生态组:语言纯正性(30%)、传统技法还原度(30%)、文化内涵表达(40%);

2.新民歌组:歌词创新性(30%)、旋律融合度(30%)、舞台表现力(40%)。

(二)评委组成

1.原生态组和新民歌组,分别聘请行业人员、民歌专家、非遗保护专家、音乐学者等组成评委会,

2.设立监审组,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

3.采用现场亮分制,保证评审透明度

4.兼顾专业性、民间性、代表性,确保公平公正

(三)奖项设置

1.分组各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,获奖杯+证书,并在省民协、原岛文化公众号、视频号展播

2.设最佳原生态演唱奖、最佳创新奖、最佳表现奖等单项奖

3.设优秀组织奖若干,表彰组织工作突出的市县

4.优秀选手将纳入海南民歌人才库,推荐参加中国民协“山花奖”评选,推荐参加省内相关展演活动